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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妇幼保健所深入托幼园所检查手足口病
来源:妇幼保健所 作者:董月莲 日期:2008-5-16 17:20: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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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5月7~9日,中心妇幼保健所联合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教育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组织专业检查组深入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对所辖23家托幼园所进行了手足口病检查。期间未发现有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一种夏秋季婴幼儿常见传染病,以5岁以下的婴幼儿多见。病毒可通过唾液、粪便等途径污染手、毛巾、玩具、床上用品等引起间接接触传播,患者近距离的飞沫也可能造成传染。
    近期安徽、浙江、湖北、广东、香港、澳门等地陆续出现手足口病疫情报告,卫生部已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为预防手足口病及其它肠道传染病在我市幼儿园儿童中发生,中心妇幼保健所组织了此次检查。
    检查组对各托幼园所食堂卫生、餐具、玩具、空气、环境等日常消毒工作、各种消毒剂使用、配比及幼儿卫生习惯的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16家公立托幼园所情况总体情况较好。大多数托幼园所消毒设施齐全、消毒到位、房间通风良好、食堂清洁,但个别托幼园所也存在消毒柜臭氧发生器已坏、儿童擦手毛巾挂放不合理、间距太小、纱窗、纱门等防蝇防尘设施不全、消毒记录、留样和索证记录不规范等问题。7家私立托幼园所问题较多,大多数消毒柜、消毒灯形同摆设,不能正常使用;毛巾、杯子等日常用品配备不足或使用不当;普遍存在食品卫生差;防蝇防尘设施不全,操作间内苍蝇较多;食品留样不规范;冰箱内较脏、有异味,生熟不分,甚至个别幼儿园还存在过期及变质食品;消毒记录、留样记录及索证记录不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幼儿园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个别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幼儿园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现场处罚。同时要求各幼儿园在手足口病夏季发病高峰期进一步做好日常性消毒及晨检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幼儿餐前便后洗手和通风换气的宣传及督促,遇可疑病例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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