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克拉玛依市“2008年中国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现场调查工作在克拉玛依市第六中学拉开序幕。此项调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大力支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将抽查全市10所大中学校的3600名学生,预计6月6日结束。
2008年中国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是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领导、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儿童少年/学校卫生中心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流行病学监测工作,是卫生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重大举措。通过监测,可以了解我市青少年各种健康危险行为的流行现状和发展趋势,将在我市教育、卫生部门制定预防青少年伤害和身心疾病的政策、规划、干预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我市与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库尔勒市、阿图什市等5县市被确定为新疆监测点,代表自治区参加“2008年中国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项目,从2008年开始,今后每3年监测1次。
附: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概念与分类
凡是给青少年健康、完好状态乃至成年期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的行为,统称“健康危险行为”,分为以下七类:
1、导致各种非故意伤害的行为,如车祸、溺水、砸伤、食物中毒等;
2、导致各种故意伤害的行为,如打架等校园暴力行为,精神抑郁,孤独,离家出走,自杀、自伤、自残等;
3、物质性成瘾行为,如吸烟、饮酒、滥用药物等;
4、精神性成瘾行为,如电子游戏机成瘾、网络成瘾等;
5、导致各种性传播性疾病(包括艾滋病)和非意愿妊娠的性行为;
6、各种不良饮食行为;
7、缺乏体力活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