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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委托检验程序
来源:检验科 作者:黄江河 日期:2007-1-8 17:55: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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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样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二、收样地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中心111房间。
  三、委托程序:
  1、单位或个人需要委托检验样品的,首先与检测中心收样室人员取得联系,明确送检样品的目的、种类、数量、项目、及采送样 的注意事项,如有特殊项目,需用检测中心的专用采样工具。
  2、验样:由收样人员按照检验标准要求对送样进行验收,样品数量应满足检测和留样的需要,验样合格办理相关手续。
  3、办理委托检验手续:由客户填写委托检验单(检测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由客户保存,缴纳检验费用。
  4、报告发放:客户接到电话通知,可携带委托检验单(检测协议书)来收样室取检验报告。  
  四、联系电话:0990-6977890转8012或0990-688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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