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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样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二、收样地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中心111房间。 三、委托程序: 1、单位或个人需要委托检验样品的,首先与检测中心收样室人员取得联系,明确送检样品的目的、种类、数量、项目、及采送样 的注意事项,如有特殊项目,需用检测中心的专用采样工具。 2、验样:由收样人员按照检验标准要求对送样进行验收,样品数量应满足检测和留样的需要,验样合格办理相关手续。 3、办理委托检验手续:由客户填写委托检验单(检测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由客户保存,缴纳检验费用。 4、报告发放:客户接到电话通知,可携带委托检验单(检测协议书)来收样室取检验报告。 四、联系电话:0990-6977890转8012或0990-688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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